各部门:
根据《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》(院办[2020]13号)要求,现就做好教师基本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如下:
各部门要高度重视,安排专人负责通知、督促本部门教师在10月10日前完成教师基本信息采集工作。
系统中已有去年报送数据,请所属教师对所有信息仔细核对,确保填报信息准确、无遗漏,如果在上学年个人信息发生变化(如职称晋升),请在线进行修改。
在2019-2020学年度(2019年9月1日—2020年8月31日)有培训进修、挂职锻炼(顶岗实践)、社会兼职项目获奖(包括行政性奖励)情况的教师还应填报《6.3.1 教师的培训进修情况》、《6.3.2 教师的挂职锻炼(顶岗实践)情况》、《6.3.3 教师的社会兼职情况》和《6.3.4 教师的项目获奖(包括行政性奖励)情况》。
淮北职业技术学院
组织人事处
2020年9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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